对高考投档和录取办法的疑惑 方博士你好: 高考牵涉千家万户,高校录取更应公平、公开、公正。而一个省的投档和录
取规则应该是简单明了,更重要的是家长和学生读后不能也不会产生歧义。不知
是自己文化受限抑或是理解有能力差,在读了《2018年四川艺术类专业投档及录
取办法》十几遍,观看相关视频
http://scnews.newssc.org/system/20170717/000798676.html后至今仍有疑问,
如云里雾里。因非常尊重方先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高深的科学素养,现全文奉上
该《办法》,敬请先生能指点迷津,若有必要,请大家讨论下看有几个能够正确
地理解这《办法》规定的,也能更好地督促政府部门提升必要的科学态度和严谨
的工作作风。 2018年四川艺术类专业投档及录取办法 (一)投档 我省对省内学校和认定我省统考成绩的省外学校艺术类本、专科招生按“多
类****************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体育类本、专科按“位次优
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供学校审录。 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是指在认可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本、专科院校录
取批次中,考生可以填报多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我省艺术类专业本科、专科平行
志愿均设9个学校(专业类)志愿,从前到后顺序依次为A、B、C、D、E、F、G、H、
I。考生可同时填报多所院校的同类专业、多所院校的多类专业或同一院校的同
类专业、同一院校的多类专业。投档时,考生在参加了招生体检、文化与专业成
绩均达到我省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被录取,也就是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
线”未被录取的考生,由计算机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对
考生的多个志愿逐一进行检索匹配。当全部考生档案检索完成后,省教育考试院
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全部投给学校。学校对投进的考生档案按其向社会公布的
录取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向学校投档时用于排序的投档成绩,美术与设计类、音
乐类、戏剧与影视表演类、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服装表演类专业均为专业成
绩,编导类专业为文化成绩。 (二)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
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司〔2013〕13号)规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
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原则上列入非艺术类招生。
如果有关高校有专业要求,确定按艺术类招生,则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
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
考),且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
它非艺术类专业(例如公共事业管理),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 服装表演专业不得在本科层次招生[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
照执行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院校(专业)除外]。 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外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录取本科新生的文化成绩控制分
数线由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划定,在录取前须抄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独
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专科专业及其他院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本科、专科新生
的文化成绩,执行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同层次、同类专业的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 招生院校的艺术体育类专业中若对考生文化成绩、身高或其他方面有特殊要
求的,必须在编报招生计划时注明,同时抄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学校
《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录取时不得变更。招生院校的录取原则必须在《招
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并认真贯彻执行。 专业志愿有级差的(含专业志愿优先),院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否则按
“专业志愿无级差”执行,即对同类考生按学校招生章程明确的录取成绩排序原
则排序后再按专业志愿审录。学校招生章程中没有明确艺术体育类录取排序原则
的,统一按专业成绩总分(编导类按文化成绩总分)排序审录,专业成绩总分相同
时依次比较文化统考的语文成绩、外语成绩(编导类在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比较
专业成绩总分)。 招生院校在省教育考试院所投档案中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全
面考核,择优录取,自主决定录取与否及录取专业,并负责解释未录取考生的不
录取原因,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处理。 按教育部的要求,省教育考试院在6月30日前将本科提前批志愿填报单独组
织专业考试且不编制分省来源计划的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的文化成绩信息
传至招生学校,学校必须于7月6日前返回拟录取考生名单。 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时的加分照顾政策按《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
规定》及《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办法》执行。 对有残疾(病情不继续恶化),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及毕业后所
从事工作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思想政治品德、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当的
情况下,招生院校不得仅因残疾而不录取。 对只填报了艺术体育院校本科层次志愿未被录取同时又****************报了普通类志愿的
考生,在艺术体育院校本科层次录取结束后,将其档案转入普通类招生录取;在
艺术体育专科层次录取结束后将填报了普通类专科志愿的考生档案转入普通类招
生录取。转入后按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办法,参加相应批次的录取。考生已被艺术
体育院校录取的不得退档,其他院校也不得录取。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考生纸档案材料管理办法按普通高校2018年招生的纸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我读后有一疑问。举个例子:若某一高校的招生章程注明对艺术类考生在专
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双上线基础上,采取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依次录
取。2018年假设该高校在四川招生计划为1人。有甲、乙两考生志愿均填报了该
高校,甲考生专业成绩230分(本科控制线205分)、文化成绩420(本科控制线
390分),乙考生专业成绩240分,文化成绩400分。请问该高校究竟该录取哪一
位考生? 我曾以该例子问过本地几个县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倒是客气,也很耐心,
但就是无法给你明确答案,只是请我们认真阅读该《办法》。 四川一艺考家长:张超 2018年7月2日 (XYS20180702)(SciFans.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