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传销网9月9日发布:广州市公安局关于道和云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向仕洪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的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道和云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向仕洪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的通告
道和云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官方网站
www.yunke66.com,
简称:道和云科)向仕洪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已被我局
立案侦查,为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打击犯罪,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参与道和云科犯罪活动的人员,在2018年9月25日之
前,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的,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原则,将依法
予以从宽处理。
二、道和云科的会员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在六十日内,
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会员注册证明材科、合同、会员的交易
流水账户和预存款凭证等书面材科,依法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
三、向公安机关投案及反映情况,由本人户箱所在地或经常
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四、凡是反映情况、表达诉求的,都应当依法理性进行,不
得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安全,违者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从
严处理。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110 020-8483599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经侦大队
2018-9月5日
此前有关于这个道和云科涉嫌传销的预警:
近日有网友反馈资料如下:
"道和云科"平台的运行规则:
当商家收到顾客的货款后,须拿出其中一部分利润,作为交易服务费上交到平台专用账户,平台依法纳税、向商家开具发票,并向商家赠送服务费等额积分,前期还加多20%,作为分享权重让商家获得销售补贴。同时配送8倍库存积分,让商家分发给顾客,作为分享权重记录下来,让顾客有权获得平台的消费补贴,此时交易才算结束。商家获得平台赠送的服务费积分,其中2/3以共享积分作为参照,以每天万分之五左右的速率,递减式转换成云科盾。其中1/3以快享积分作为参照,每天以1%左右的速率,递减式转换成云科盾。
当顾客通过消费,获得商家分发的共享积分后,作为分享权重享有平台补贴的权利,按照毎天万分之五左右的速率,递减式转换成云科盾自由支配。平台指定人民币为云科盾一结算货币,1云科盾约等于1元人民币。
平台所有会员通过消费、推广、协作服务等,所获取的积分都是按照平台规则,每天自动转换成云科盾。云科盾按9.8折自由兑换至会员账户余额,可用于再次消费,也可按9.9折提现至银行卡。
如何进行市场推广补贴奖励:
1、积分补贴奖励
成功推广顾客,顾客消费获得共享积分,推广人可以获得积分额度1-5%的积分补贴。
成功推广店主(或以上级别),店主销售产品/服务,交纳服务费,推广人可以获得服务费额度4-20%的积分补贴。店主获得推广补贴,推广人可以获得相应补贴额度50%的积分补贴。
2、现金补贴奖励
推广顾客升级成为店主/商家(交纳1000元管理费),推广人可以获得管理费20%的现金补贴(200元)。店主/商家升级为服务商,推广人高可获得平台管理费9%的现金补贴。
顾客升级后成功推广并获得现金补贴,推广人可以获得补贴金额50%的现金补贴。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该模式的奖金制度和禁止传销条例有冲突。
末了,小编希望大家及时报案,以便于警方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甚至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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