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县2010年招聘高中教师启事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县重点中学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梅县2010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梅县人事局、梅县教育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 中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国“211工程”大学全日制师范类本科 以上应届或往届毕业
生。
二、计划招聘科目及名额:
科目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地理
名额 1 2 1 1 1 2 2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忠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胜任岗位工作。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报名时间:
2010年6月8日至6月30日(工作日)。
五、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表点击下载,报名邮箱:mzmxgjzx@163.com)。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初定在2010年7月1日至7月10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采用:1、学科专业水平测试;2、讲课或说课;3、答辩。
八、报名要求: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学业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复印件1份,已婚者还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2009年毕业生还 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等复印件。以上材料统一邮寄梅县高级中学教导处。(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高级中学教导处;邮编:514011;咨询:教导处黄主任 13823885629 或学校办公室刘主任 0753-2232657 )
九、录用:
1、按面试成绩择优录用,享受梅县公办教师待遇。
2、凡被录用者,安排在梅县高级中学(国家级示范性高中)或梅县新城中学任教。同时,必须与梅县教育局签订在梅县任教满五年以上的合约书。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