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手术者有后遗症?
英国、美国都在争论激光视力矫正手术的安全性
本报讯激光视力矫正手术(LASIK手术)自上世纪90年代从欧美国家开始向全球多国蔓延以来,已使世界各地很多近视患者重获清晰明亮的视力。不过,围绕LASIK手术安全性和副作用等问题一直争议不断。最近,在台湾最早引进这项手术的台北医学大学眼科****************任教授蔡瑞芳突然宣布,今后不再动这种手术。他表示,经长期观察发现,不少当年接受手术的患者十多年后视力明显下降,分析可能和当年动刀后角膜瓣发炎有关。
在欧美国家,围绕LASIK手术的利弊和安全性,业界一直长期存在争论。由于所应用的技术还比较新,缺乏长期跟踪性研究,对手术的远期疗效和安全性缺乏把握,多国医疗监管机构都明确规定在实施手术之前,必须确保病人充分了解手术可能存在的风险。
——专题文字:王希怡
美国
年均70万人
接受激光手术
上世纪90年代初,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开始对LASIK治疗仪进行审查。
1995年,FDA批准首个激光视力矫正手术系统,到1998年,FDA批准LASIK激光治疗仪可开始批量生产。
随着价格逐渐下降(从一开始的每只眼睛的手术价格数千美元降至一千多美元),大批LASIK手术治疗中心开始营业,大批民众踊跃接受手术。
在美国,LASIK手术几乎成为一个财源滚滚的“金矿”。
截至2008年,美国有1200万人接受了LASIK手术,每只眼睛的价格在1500美元至2000美元左右。
如今,美国平均每年有70万人接受LASIK手术。
争议:
究竟有没有后遗症?
由于LASIK手术的历史很短,国际上还没有关于此项技术的长期跟踪研究报告及手术后远期疗效的评价。有医学人士担心,虽然很多人接受LASIK手术,但是有关手术引发后遗症的数据却严重不足,这导致民众缺乏对LASIK手术风险性的了解。
批评者:很多病人手术后出现干眼症、眩晕等副作用
莫里斯·韦克斯勒医生在1996年至2000年期间,担任FDA诊断和外科手术设备部负责人,LASIK手术设备正是经他批准投入使用。从去年开始,韦克斯勒医生开始承认FDA的标准还不够严格,LASIK手术可能存在严重的安全风险。
统计数据显示,在1998年至2006年之间,FDA收到140宗有关激光视力矫正手术的投诉。2008年以来,越来越多病人在接受LASIK手术后对效果不满,很多人甚至直接找到韦克斯勒医生投诉,为此,FDA不得不重新着手评估LASIK手术的长期影响。
经调查,很多病人在接受LASIK手术后,出现干眼症、眩晕、对光敏感、夜盲、重影和角膜膨胀等严重的后遗症。
韦克斯勒医生认为,LASIK手术引起的并发症“已经成为一个重大的公共健康问题”。
去年9月,韦克斯勒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接受LASIK手术的病人当中,一半人出现后遗症。”这个说法受到美国一个著名的LASIK手术委员会成员的反驳,认为缺乏科学证据。
在英国,2004年,独立医疗监管机构“国家卓越临床研究所”(NICE)称,LASIK手术对患中度或轻度近视的人有疗效,但目前只有很少证据能证明这种手术适合广泛应用且长期安全。
支持者:出现长期后遗症的比例不超过0.1%
NICE的调查发现,中度或轻度近视的病人,接受LASIK手术后视力恢复正常的比例为63%至79%左右,但深度近视或远视的病人,这个比例只有26%至36%。
NICE教授布鲁斯·坎贝尔表示,近视可以通过戴眼镜这种无风险的方法治疗,任何手术的潜在风险都值得**************。
不过,英国眼部激光手术协会主席克里斯托弗·尼夫反驳道:“从1990年到2004年,英国有大约28万人接受LASIK手术,估计出现长期后遗症的比例不超过0.1%。”
监管
手术有风险
术前须了解
美国和英国对LASIK手术要求非常严格。
美国法律规定,“只有在医学管理和角膜外科手术方面有经验,接受过激光矫正手术培训的医生才可以进行这样的手术。”
美国视力矫正委员会建议患者在术前进行充分检查、了解手术的益处和危险性,明白术后恢复的过程,从生理和心理上都做好准备。
2005年,英国国会就LASIK手术安全性召开听证会,与会专家呼吁加强对实施LASIK手术的眼科诊所的监管,建议监管直接由英国卫生署负责。
英国消费者协会也建议,患者应在手术前问清楚做手术的医生是不是在综合医学委员会注册的专科医生,是否经过了正规培训,并在屈光手术方面富有经验等。
名词解释
激光视力矫正
激光视力矫正,即LASIK (全名laser-assisted in situ keratomileusis),是一种透过激光改变眼角膜的弧度,从而改善视力的手术。
LASIK手术由眼科医生施行,曾被认为比其他同类手术更适合一般病人。LASIK所需的复原时间较短,病人所感受的痛楚亦较少,可矫正近视、远视和散光等视力问题,能令病人视力几乎恢复到完全正常的程度,一度被认为效果接近完美。(作者:王希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