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甘肃卫生厅长刘维忠
作者:知艾者
甘肃卫生厅长刘维忠,一个“弘扬”中医的急先锋。当年,曲周发生泥石流,
他居然利用卫生厅长的权力,不进行科学论证,“调运160多吨大蒜、花椒、黄
花菜等,请名老中医开出治病防病中药方,免费向受灾群众发放中药汤剂,收到
奇效。”
(
http://www.moh.gov.cn/sofpro/cms/previewjspfile/w/cms_0000000000000000207_tpl.jsp?requestCode=50710&CategoryID=527 ),
还力挺所谓的“老
中医——其实是当地疾控中心主任”用中药治愈艾滋病——实际上那位所谓的被
治愈者根本不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本人曾多次撰文对其不良行径进行了揭露,
并呼吁卫生部门给予严肃处理。但截止目前,这位“蹄膀”厅长依然我行我素,
依然每天几乎都在实名认证的微博上向患者推荐或者自己开中医处方治病,不但
忽悠病人,而且十分明显是违反了“执业医师法”和“药品管理法”,作为一个
堂堂共和国的省卫生厅长,其利用职务坑蒙拐骗,具有很大的蛊惑性,上当者不
会在少数,害人匪浅。最近,我在刘大厅长的微博上,竟然看到了这样一条奇文,
不禁大吃一惊!请看截图:
刘维忠: 现在艾滋病窗口期是一周,这是全世界都没有解决的难题,在窗口
期献的血如果谁用了就会感染艾滋病。08年甘肃有一个80多岁的离休干部感冒后
自己要求输血感染艾滋病,献血者是艾滋病窗口期。所以能锻炼或无药治疗(针
灸、火罐、内病外治等)的别吃药,能吃药的别,能的别输液,能输液
的别输血。
赵丽华:血液检测包括艾滋、梅毒、乙肝等七项,但各类病毒非这七项所能
包容,有些疾病有长达半年窗口期,比如艾滋,此时已感染,测不出来,半年后
显现。医疗法的举证倒置使得过度医疗现象普遍。国外是无罪推理,我国是有罪
推理、举证倒置,这些法律法规表面看更倾向于患者一方,而最终受伤害的恰恰
是患者。
梨花诗人赵丽华不懂医学,把艾滋病的窗口期定为6个月,虽然长了一点,
但可以理解,她关于艾滋病窗口期的言论,虽不负责任,但估计很少人会听。而
刘维忠居然以卫生厅长和医学专家的口吻,言之凿凿地把艾滋病的窗口期说成一
周,那可就要害死人了!稍懂一些医学知识的人都知道,人体从感染艾滋病病毒
到在体内能检测出艾滋病病毒(HIV)抗体的时间,称为艾滋病的窗口期(又称
空窗期)。目前全世界几乎所有的关于艾滋病窗口期的观点都是2-12周。虽然,
已经有科学家在临床研究中,用最先进的检测方法将部分感染者的“窗口期”缩
短至7-10天,但这只是个案。我们在实践中,用目前我国普遍使用的酶联三代试
剂检测HIV抗体,在两至三周时检测HIV抗体为阴性,以后转阳性而确诊的,时有
所见。卫生部颁发的《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修订版),也明确规
定对艾滋病的“窗口期”的检测观察期至少为8周,即8周内出现HIV抗体阴性的
检测结果还不能完全排除艾滋病感染。刘大厅长作为甘肃省的卫生“领头羊”和
全国知名的网络“公知”,想不到竟然对最基本的艾滋病防治知识一无所知。更
可恶的是,居然在微博上公然宣称“现在艾滋病窗口期是一周”,如果网友轻信
了这位刘大厅长的谎言(估计有许多人甚至会深信不疑),在发生艾滋病高危行
为后一周检测HIV抗体阴性,就以为是过了窗口期而排除了艾滋病感染的可能。
他如果真的要是感染了艾滋病(完全有可能)去献血,就会将艾滋病病毒传染给
受血者(因未过窗口期而检测不出HIV抗体);他如果与别人发生不安全的性行
为,也可能传播艾滋病。
发稿时,发现该微博已经删除,但没见到刘大厅长对此作任何说明、更正及
消除影响等任何措施。从截图的点击已达9110人次,转发111次,遗害匪浅。
为此,特借新语丝网站向卫生部匿名举报此事。